【聯合報╱記者徐如宜、陳金聲╱高雄市報導】 2008.10.21
高雄市某高中傳出師生戀,卅五歲、已婚的女老師與十七歲的高三男生發生親密關係,女老師的丈夫從男生寫給妻子「渴望魚水之歡」的電子郵件,發現這段畸戀;女老師承認兩人曾到汽車旅館幽會,「上床兩次」,警方近日將傳訊師生調查。
女老師的丈夫,先向學校舉發,並以太太不忠為由,協議離婚;但仍覺得嚥不下這口氣,以妻子承認與男學生上床的錄音帶,控告男生妨害家庭。
女老師接受校方調查時一再說:「很後悔,這是不該發生的事。」她說因婚姻出現問題,加上自己沒有堅守師道,「才會使這種讓自己感到羞愧的事發生」,並茫然表示「自己也不知道為何會發生這種事?」
男學生接受調查時,超乎實際年齡,顯得相當成熟穩重,很保護女老師,閉口不談兩人是否有「進一步關係」,只淡淡地說:「沒想到會發生這麼嚴重的事。」「不要怪老師。」至於兩人在網路上及卡片的互動,他說:「老師心情不好,只是想讓老師開心一點而己。」
據了解,女老師是男學生高二時的科任老師,由於這名男學生成績好,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成熟,很獲女老師「偏愛」。去年間女老師與丈夫爭吵,在課堂上隱約透露婚姻出問題,這名男學生「同情」老師,寫電子郵件「安慰」老師,兩人常上網聊天,「戀情就這樣不知不覺發生」。
女老師的丈夫今年九月無意中在妻子部落格,發現男學生寫的郵件,提及與女老師魚水之歡的懷念與渴望。經一再逼問,女老師承認曾和學生到汽車旅館幽會「上床兩次」。
校方表示,學校調查已告一段落,「女老師目前很平靜地繼續教書,男學生平常就表現得很文靜認真,功課也不錯」。女老師現在不是男學生科任老師,校方要求女老師不要再與男學生接觸。
校方表示,男學生的家長獲悉後表現「理性」。至於如何處分女老師,將由學校考績會開會研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