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州小夫妻結婚當兒戲 三天就離婚
中時電子報 2010-01-13
大陸蘇州一對七年級生的小夫妻,結婚三天就以「個性不合」為由離婚,法官雖然直搖頭,可是兩人從結婚到離婚程序一切合法,法官也沒理由不准。
報導說,這對閃電結婚又閃電離婚的小夫妻,男方二十四歲,在家人安排下,和一名同樣二十四歲的女孩相親,由於兩人當時彼此感覺都很好,於是馬上就辦了婚禮;沒想到兩人在結婚當天,就因為瑣事而爭吵,結了婚後,兩人還是互不相讓,最後索性以「個性不合」為由離婚。
據報導,最讓法官驚訝的是,這對才新婚三天的小夫妻都表示,其實雙方婚前都缺乏瞭解,感情基礎薄弱,婚後性格不合,希望好聚好散,法庭也只能准許兩人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