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監護權-兩岸私家偵探社

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呢

離婚協議書是一份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文件,雖然表面上只是簽名蓋章的紙張,但它涉及未來生活安排、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等重大事項,因此內容必須清楚、具體。

在撰寫離婚協議書時,基本上建議依照以下幾個架構:

雙方基本資料:需載明夫妻雙方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住址,以確保當事人身分清楚無誤。離婚意願:明確聲明雙方自願離婚,且同意共同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。

子女監護與扶養:若有未成年子女,需約定由哪一方擔任監護人,另一方是否享有探視權,扶養費金額與支付方式都要具體寫明。

財產分配:夫妻在婚姻關係中若有共同財產,需列出房屋、車輛、存款等,並清楚分配方式。

債務承擔:若有共同借貸,也要約定由誰負責,避免日後產生爭議。

生活安排:例如居住權、保險受益人變更等,都應列入。

其他約定:例如雙方同意互不干涉日後生活,或針對特定事項有額外承諾。

簽名與見證人:協議書需雙方簽名,並有兩位年滿20歲以上的見證人簽署。

完整的離婚協議書,不僅能確保程序合法,也能減少雙方爭執,保障彼此及子女未來的安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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