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配想原谅 二奶不和解 起诉
自由时报 2008/11/07
〔记者杨政郡/台中报导〕陈姓女子与已婚张姓男子共拍裸照、又传送暧昧简讯,被张某元配王女发现后,她只希望陈女离开她的丈夫,附带如有违反才重罚200万元;陈女批评张某没GUTS(勇气、决心),不接受和解,检方屡劝无效,依妨害家庭将陈女起诉。
起诉书指出,25岁陈姓女子前一段婚姻不美满,正与前夫谈离婚时,40岁有妇之夫、育有子女的张某,在陈女心灵空虚之际,双方邂逅,张某当起婚姻导师,两人发生奸情,原本偷偷摸摸往来,过了一段甜蜜的偷情时光,在张某的手机上留下两人相拥、嬉闹的自拍裸照;陈女还多次传送暧昧、思念张某,甚至肚子里有张某爱的结晶,张某有意要她堕胎,两人在简讯中讨论是否堕胎?张某不敢明讲要陈女堕胎,陈女渐渐感受到两人有了爱的结晶后,张某反而失去GUTS。
这些照片、暧昧的简讯被张某妻子王女发现,逼问下得知两人奸情,持手机提告,陈女与张某坦承有多次奸情,检察官请双方先到法院调解。
调解时,王女颇为理性,只希望先生回到身边,撤回对张某的告诉,张某愿意回到元配身边,陈女却不说话;王女开出条件,只要陈女离开她先生,如果又被她抓到重罚200万元,否则要告到底,这个条件连在场法官都说等于「放妳一马」,可是陈女还是放不下,不接受这个条件。
本案侦办时,张某还打电话给检察官,希望检察官劝陈女接受条件,张某已不敢面对陈女,在检察官劝解无效下,昨日起诉陈女妨害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