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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揭婚外情 挨前夫告

【联合报╱记者熊乃祺╱台北报导】 2009.11.30

台北市潘姓妇人婚后不孕而离婚,两个月后她与张姓医师结婚半年后就产下一女,受婚生推定影响,女儿生父登记为王姓前夫;她为「正名」提出否认子女之诉,被王发现分居期间戴绿帽而告潘女、张两人妨害家庭。

潘姓妇人(四十岁)、张姓医师(四十一岁)都没否认相奸、通奸怀孕产女,两人坚称婚前只发生一次性关系就怀孕。台北地检署认为,潘妇、张医师是高级知识分子,不谨守分际,潘妇离婚时未向王姓前夫据实以告,造成王身心受创,而将两人起诉,建请法官各处刑四个月。

潘妇与王男结婚多年,王数次安排妻子人工受孕都未成功。去年五月,潘妇人工受孕失败,心情低落,和王激烈争吵后分居,欲离婚;分居期间,潘妇由胞妹介绍以前的同事张姓医师认识交往,六月间,他们发生第一次性关系,潘姓与王姓丈夫在去年七月离婚。

两个月后,潘妇嫁给张医师,于今年三月产下一女,女婴是潘妇和张医师所生;但依民法「婚生推定」原则往回推算,她大约在去年六月间受孕,当时她还是王的妻子,依规定女婴为王的婚生女儿,必须登记王为生父。

潘妇为替女儿「正名」,以女儿及前夫为被告,提出否认子女之诉,王姓男子收到诉状后才知自己「盼」许久的小孩,竟是老婆与别人生的。

今年八月,法官根据医院DNA鉴定报告,认定女婴与王姓男子没有血缘关系,裁定潘的女儿非王的婚生女,王因而控告两人妨害家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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