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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腥男 外遇还人工受孕留种

自由时报 2010/03/23

答应情妇留爱的结晶

〔记者黄良杰/屏东报导〕外遇最怕留证据,却有偷情男女为示深爱而作人工受孕,产下爱的结晶,但大老婆策动丈夫告垮情妇,情妇遭爱人「出卖」,落得判刑2月,且须精神赔偿20万元,不免感叹「多情空余恨」。

有妇之夫陈某在94年和许女发生婚外情,2人偷情长达3年,陈妻发现丈夫举止可疑,但始终查无证据;97年,陈妻申请户籍誊本时,赫然发现户口多出一名女婴,才知丈夫外遇生女,到屏东地检署怒告许女和丈夫。

许女拿出人工受孕证明,否认是通奸受孕,检方原以为本案属变相代理孕母,怀疑是陈妻不孕,连手许女欺骗医院做「人工受孕」,事后因担心藕断丝连才提告,但调查发现,陈姓夫妻育有3名子女,因而排除动机。

元配策动夫告垮情妇

检方认为,若仅人工受孕,没有实际性行为,恐不构成通奸罪;陈妻于是策反丈夫坦承通奸,且供出许女曾为丈夫流产,检方才取得证据,起诉情妇许女,大老婆也撤回对丈夫的告诉。

情妇被判刑还要赔钱

屏东地院审理时,许女不否认曾经流产,她向法官表示,人工受孕是第2次怀孕,95年第1次怀孕时,陈某曾将外遇告知妻子,陈妻要求她别生下小孩,后来胎儿流产,她因深爱陈某,言明就算当未婚妈妈也不怕,陈某深受感动,两人去医院接受人工受孕,留下爱的结晶。据此,一审刑事官司,法官将许女判刑2月,可易科罚金。民事部分,许女也要给陈妻精神赔偿2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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