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藏妻子内裤 验出精液反应告通奸
【联合报╱记者姜炫焕╱台北报导】 2010.09.30
台北市田姓男子怀疑越南籍妻子,与杨姓温泉会馆业者通奸,苦无证据;今年初,他见妻子一回家就洗澡,偷藏妻子内裤并送交检警验出杨的精液反应,士林地检署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嫌,起诉田妻及杨姓男子。
26岁的武姓越南籍女子于2002年4月,嫁给台北市田姓男子,在北投区杨姓男子经营的温泉会馆担任洗碗工;武女颇具姿色、身材姣好,被大她31岁的杨看上,两人常出双入对。
田姓男子怀疑妻子出轨,但武女否认,田雇请征信社调查,发现武女与杨在车内搞车震,又到基隆市、台北市的汽车旅馆开房间,今年7月向北投警分局报案,指控武女和杨四度通奸,警方函送士林地检署侦办。
检方认为,前两次抓奸距提告日,已超过半年;第三次和第四次抓奸,都没有DNA等有力证据,考虑将全案处分不起诉;田姓男子却补呈武女的内裤为证,武女承认这是她于元月17日与杨在汽车旅馆被抓奸后,回家换下的内裤。
检察官送请法医研究所化检,验出有杨的精液反应。武女说不曾交内裤给杨,杨也说没拿武女内裤自渎,但内裤为何会有杨的精液,两人都难以解释,检察官因此认定他们通奸。